根据国规环评[2017]4号文件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的有关条例 ,“绿地南昌安义县DAM2016009(2016-002地块)地块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0年5月9日完成验收会议 ,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 ,现该《办法》要求 ,向全社会公示《绿地南昌安义县DAM2016009(2016-002地块)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《绿地南昌安义县DAM2016009(2016-002地块)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 ,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(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6月8日) 。公示期内 ,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 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。
留言
热线
公众号
手机网站
置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