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规环评〔2017〕4号文件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的有关条例 ,“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5万吨/天建设项目(二期3万吨/天)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 ,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 ,现该《办法》要求 ,向全社会公示《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5万吨/天建设项目(二期3万吨/天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《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5万吨/天建设项目(二期3万吨/天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 ,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(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1日) 。公示期内 ,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 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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